关于与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协议的公告

时间:2016-09-14  来源:管理员  阅读量:2301

    根据深圳丰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与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斧子咨询”),签署的《私募基金代理销售协议》。金斧子将自2016年9月14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   一、合作协议概述

    双方建立产品代理销售合作关系;

    本次合作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《公司章程》、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》的规定。

    我司将选择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代理销售合作机构.从2016年9月14日起,投资人可通过金斧子办理我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、申购、赎回等业务,具体的业务流程、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金斧子的规定为准。

    二、金斧子咨询简介名称: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

    法定代表人:赖任军经营范围:受托资产管理、基金销售

    简介:金斧子咨询是业内领先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,提供公募基金、顶级阳光私募、定向增发、并购基金及PE/VC等全品类、多维度的资产管理和基金销售服务。

    三、业务咨询

    金斧子咨询已获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,我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。投资者若有疑问,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:

    1、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: www.jfz.com 客服电话:4009500888

    2、深圳丰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:www.szhvc.com 客服电话:0755-23895970

    四、合作的目的

    本次合作是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、资金、项目、渠道、信息等方面优势,基于各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,双方决定共同携手开展多重合作。

    本次合作是公司发展模式的探索创新,长期将有助于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,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丰富的经验,有助于提高公司运营的质量,为公司持续、快速、稳定发展提供保障,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。

    风险提示:合作双方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投资者投资于相关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,并注意投资风险。

    特此公告。

深圳丰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

2016年 9 月 14 日